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的通知
矿安川〔2023〕165号
【发布日期: 2023-12-22 】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阅读次数:5805

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古叙煤田开发公司,嘉阳集团公司:

为推动煤矿企业落实水害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水害风险,督促煤矿企业按照“企业—省级局—国家局”的方式完成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接入工作,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进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的通知》(矿安综〔2023〕6号)和《关于印发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接入技术要求的通知》(矿安综〔2023〕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

煤矿水害防治监测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煤矿企业进一步提高水害预防能力的有效手段,是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好帮手,是提高安全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

(一)各产煤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建设和联网工作,落实专人专责,确保如期完成数据联网工作。

(二)各产煤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煤矿企业开展系统建设和数据联网工作专项督促指导服务,督促煤矿企业加快系统建设和联网工作,并作为2024年煤矿复工复产的重要指标来执行。

二、落实责任,批次联网

(一)各煤矿企业要积极主动完善煤矿水害防治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实现煤矿降水量、涌水量、矿井排水量、长观孔(水文)等必传数据的各类传感器建设,并在煤矿调度室实现集中显示。

(二)各煤矿企业在完成系统建设具备联网上传条件后应积极主动与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接,完成数据联网上传工作。有关技术支撑单位在接入数据过程中,要积极主动作为,深入煤矿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数据安全。对企业提出的数据规范等问题,要及时耐心指导和解释,必要时可以通过集中培训、远程协助、视频指导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四川省整体联网工作目标为2024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的系统建设和联网上传工作,后续按照联网一家、恢复生产建设一家的原则进行。

联网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3年年底前全省实现不少于15家煤矿数据联网上传;

第二阶段:2024年2月底前全省实现不少于60家煤矿数据联网上传(水位地质复杂及以上煤矿和中央财政补助煤矿);

第三阶段:2024年6月底前全省实现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数据联网上传。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联网煤矿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