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局周末突击核查一群众举报 发现仁寿县一非煤矿山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日期: 2025-12-01 】  【来源:监察执法五处】  【阅读次数:1986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以下简称“四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其江率四川局办公室、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监察执法五处相关负责人,以“四不两直”方式,突击检查眉山市仁寿县某非煤露天矿山,现场核查群众举报,发现一“无证无资质”公司涉嫌非法违法采矿、存在多条重大事故隐患,检查组立即启动“督政”,压实地方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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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8点多,检查组一行驱车直赴该矿山采场,开展暗访暗查核查举报内容。在该矿西采区,发现矿区采场入口、运输道路和作业平台下方停满了重型运输车辆,其中3台重型汽车停放在已出现裂缝的平台边缘,2台重型汽车停放在该平台下方。正在作业的+475m、+485m作业平台的坡面角近90°,平台内部无排水沟等设施,路面十分泥泞,紧紧相邻的3台装载机在铲装矿石,10余辆重型汽车拥挤在一起,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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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检查组又来到该矿东采区,发现已停工的由百汇金建材公司承包的作业点竟然形成近30m高的“一面墙”。采区现场配备大量采矿设备,随意布置采矿点,未形成正规平台,滥采滥挖,现场管理十分混乱。经初步核查发现,仁寿县凯丰建材有限公司在无矿山建设生产相关资质和无相关部门审查批复同意的情况下,涉嫌自2018年以来在该矿山东采区不间断从事非法采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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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检查组责令该矿立即停止现场作业,撤出人员和设备。赓即,检查组与闻讯赶到的眉山市、仁寿县政府和监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开展现场办公。检查组指出,这次检查发现矿山企业存在多条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暴露出地方安全理念发展不牢固,存在典型的“重生产、轻安全”思想;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存在以罚代管情况;风险未管控、“打非治违”不到位,跟踪落实不力,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随时可能酿成如内蒙古新井煤矿“2·22”滑坡坍塌事故。

检查组要求,仁寿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纠正“重生产、轻安全”错误倾向,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相关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仁寿县凯丰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非法采矿行为,责令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罚。认真落实省安办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盗挖专项行动方案,举一反三,严格监管执法,鼓励群众举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各类矿山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