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印发文件,聚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全面部署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一库三机制”建设工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筑牢防线。
自机构改革以来,四川局已向18个市(州)、89个县(市、区)的非煤矿山领域移交重大事故隐患达1000余条。这些隐患覆盖地下矿山(含勘探、煤系非煤矿山)、露天矿山(排土场)、尾矿库,关联 400余家矿山企业。截至目前,2024年发现的重大隐患中,超80%已按期整改,其余仍在持续跟踪督办。
为深入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相关通知要求,四川局多管齐下。一方面强化宣传引导,各处室联合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将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有关要求融入“法宣半小时”,深入矿山企业宣讲,让企业明晰自查自改不仅不予处罚,还助力企业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助推企业动态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有效防范事故。
另一方面,在监管督导上持续发力。严格督促属地监管部门执行跟踪督办机制,将各类隐患纳入闭环管理,从企业上报、执法查处到群众举报查实的隐患,均落实挂牌督办、公示警示,确保精准判定、移交及时、跟踪到底;推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结合监察与远程巡查,明确全量汇总渠道与时间节点,实现隐患信息化动态管控;紧盯调查处理机制,督导地方对反复性、长期性隐患迅速调查,2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对整改不力的企业,约谈负责人、责令停产整顿甚至提请关闭。
同时,四川局精准把握监察定位,在“查企验政”中,以“一库三机制”为核心,检查县(市、区)时按标准抽查企业,直击关键问题,协同地方压实企业与政府责任,综合施策打击违法;严格依监察计划推进,落实系列安全生产政策,强化专业技术与人员技能提升,督促隐蔽致灾因素排查与灾害治理到位,全方位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坚决捍卫矿山安全生产底线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