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贯彻《财政部、原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做好煤矿安全监察罚没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罚没款收缴与管理工作,四川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到监察执法一处区域开展煤矿监察执法、煤矿罚款收缴相关工作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监察执法一处负责人关于区域矿山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状况、罚没款收缴与管理等工作的汇报,抽查了监察执法一处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案卷,与监察员就煤矿安全监察罚没款收缴管理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全程参与了监察执法一处对1处煤矿企业的监察执法,入井对煤矿生产作业现场及监察执法处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工作环节进行了深入了解,就智能化矿山建设中的财政资金补助等企业关心的问题与川煤集团华荣公司攀枝花中心等矿山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
调研组对监察执法一处的监察执法工作、罚没款收缴与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煤矿安全监察罚没款收缴管理及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继续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政策制度,罚没款处罚、收缴必须符合政策。二是加大煤矿安全监察罚没款催缴力度,确保监察执法到位。要进一步做好财务工作,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确保罚没款催缴到位,确保监察执法到位。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监察执法与罚没款收缴管理的始终,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监察执法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