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至1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副局长商宜带队对雷波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检查了雷波县人民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供电等部门(单位)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结束后,召开了情况反馈暨警示教育会,宣讲了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近期重要部署要求,通报了此次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了雷波县在落实重点工作、矿山安全源头治理、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分析了当前矿山安全工作面临的矿业发展定位不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等主要风险,并就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商宜强调,雷波县地下矿山总数、高风险矿山总数排全省前列,丝毫不可大意。大家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政府层面要主动作为、统筹安排部署,各部门要协同发力,不断夯实各方安全责任,有效防范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一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住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的发展机遇,做好磷矿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等生产供应,打造保障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战略基地。二要深入研究矿山产业政策,紧密结合实际,建立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要规划先行,严格源头管控,根据资源赋存条件、资源储备情况、技术经济条件和地质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矿区范围,从安全高效绿色环保的角度做好矿产资源开采利用规划。四要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将《意见》“八条硬措施”和重点监控县工作方案有机结合,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五要强化矿管、行管、监管工作,参照省安委会成立矿山专业委员会,做好矿山产业发展规划,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六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大力推进矿山企业标准化建设,生产矿井须达到三级标准化水平及以上,未达标的矿山坚决要“停下来、整上去”。七要加快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县政府牵头、企业参与,尽快拿出实施方案,尽早建成满足自身及周边区县需求的专业救护队伍。八要切实抓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执行暴雨蓝色预警、紧急情况避险撤人等相关制度,加强地下矿山安全监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加强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扎实开展顶板管理、爆破作业、主要负责人履职等专项检查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九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县政府和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县应急局要对此次检查移交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
雷波县县委副书记杨解平、副县长付友盛,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发改经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电力公司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雷波县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