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用公开挂网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采购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拨款。
2.项目预算:7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5.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3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转包、分包。
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文件要求
1.装订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订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如有脱落、掉页比照活页办理),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宜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提交份数应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比选响应文件外层密封
比选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应加盖参选人单位章。
3.签字盖章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参选人单位章,所有页均应盖有参选人的单位章,单位章均应使用单位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文件格式
请参见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六、采购项目简介、参选报价及评分方式
1.项目简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机关以及执法一处、执法二处、执法三处、执法四处、执法五处监控设备老化,监控点位覆盖不全。根据最新要求,我们将对涉及区域进行整改,按需新增摄像头,并对原有系统进行检修,使其达到正常运行要求。
2.项目工程地点:本次涉及6处工程地点,分别是:
(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2)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一处基地: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迤沙拉大道1598号。
(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二处基地:宜宾市翠屏区古塔路168号。。
(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三处基地: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266号。
(5)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四处基地:达州市通川区永安街2号。
(6)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五处基地: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9号安全科技大厦C座五楼。
3.工程内容
(1)本次涉及新增安装实施40台新机,并对现有系统进行检修,配套6台录像机存储、交换机、管材线材等工程所需,满足录像存储30天以上,匹配监控管理软件,实现5个执法处与局机关互联互通,满足日常安全监视监看的需要,使用国产化品牌(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2688×1520),40 台设备具体分布如下:
局机关本部:新增加12个新摄像头。
执法一处基地:新增加8个摄像头。
执法二处基地:新增加8个摄像头。(原监控主机共有4块存储硬盘2块存储硬盘损坏需更换)
执法三处基地:共有摄像头11个正常使用,能完全满足全覆盖要求,暂不考虑增换。实现现有11个摄像头并网,并与省局监控系统互联互通。
执法四处基地:新增加8个摄像头。
执法五处基地:新增加4个摄像头。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设备质保两年,远程监控服务费免费2年。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如出现故障及其他问题,施工方48小时内派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3)施工工期:30天。
4.参选报价
(1)交货(工程)地点:四川局机关及5处执法处。
(2)最高限价:7万元。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3)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参考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际综合报价)
本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仅用于供应商核算成本及组成总价报价,结算按固定总价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说明
①现场状况:参选人自行到工地现场进一步踏勘,费用自理。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安全文明施工、人工、环境因素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不能因本比选文件未作表述而在中标后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提出因现场环境及条件因素发生的损失索赔。
②参选人根据招选人的比选文件以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经营情况以及材料价格波动、未考虑的隐蔽工程量等所有风险进行综合报价,包括完成一切工作内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选,中选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③参选人应根据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结合自身的能力、现场踏勘。
5.项目评选
(1)评选的原则
评选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选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参选人,对所有参选人的参选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本次评选采取:经综合评分法评审确定壹家中选单位。
(3)中止比选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中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分因素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50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50. |
施工组织设计(42分) | 施工方案满足本工程进度及管理需要,技术措施满足本项目的实际特点, 满足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1、投标人制定有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完整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6、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置计划; 7、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完全满足得4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有一处内容错误扣3分 (内容错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 凭空编造、逻辑漏洞、描述不全、 方案不完整以及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扣完为止。 |
业绩(8分) |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4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1分;最多得8分。(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 类似项目是指:安防弱电工程建设项目。 |
6.中选通知书与合同签订
(1)中选通知书
中选人确定后,由比选单位向中选单位发送中选通知书。
(2)签订买卖合同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签订买卖合同。
七、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公开比选邀请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比选报名时间、地点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3日17时00分。
2.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5号院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二楼207。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地点提交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后领取比选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址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0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以开标室现场监控时间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5号院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二楼。
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4.比选时间、地点:2024年8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5号院机关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5号院
联 系 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61792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