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对四川嘉阳集团嘉阳煤矿“4·19”冒顶导致高值瓦斯超限报警作出处理,嘉阳煤矿和该矿多名管理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今年4月19日,嘉阳煤矿1208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并导致3台瓦斯传感器超限报警,累计时长18分50秒,最大值为36.55%。瓦斯超限报警发生后,该矿当班井下199人(其中掘进面有9人)紧急撤出,无人员伤亡。
依据有关规定,四川局会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和乐山市相关部门,组成嘉阳煤矿“4·19”瓦斯超限事故调查组,比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该矿1208风巷掘进工作面迎头上方存在落差达4.2米的逆断层,未及时发现和采取加强支护措施,掘进过程中误揭断层,掘进迎头3米段顶板突然冒落,断层破碎带和裂隙瓦斯瞬间涌出,导致高值瓦斯超限。这也暴露出煤矿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存在麻痹侥幸心理,工作要求不落实,地质工作、对现场异常变化情况处置、巷道顶板安全管理、落实“有掘必探”规定、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调查认定,本次报警原因为矿井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掘进面误揭断层发生冒顶并导致高值瓦斯超限。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突然冒顶危及作业人员安全和该掘进工作面出现高值瓦斯超限重大风险,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查处。
针对该矿技术管理、安全管理不到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差距,未能及时发现1208风巷掘进工作面上方存在的断层并采取超前治理措施,未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对掘进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分析处置不到位等问题,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调查组对该矿罚款13万元,对该矿矿长、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生产技术科长、安全环保科长5人分别处1.6万元至3.8万元的罚款。同时,依据《四川省煤矿矿长安全工作考核记分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对该矿矿长给予记-6分处理,由乐山市应急管理局督促该矿落实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的追查处理。(邓光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