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煤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30 】  【来源: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阅读次数:11375

川煤监〔2019〕39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煤监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关于清理煤矿安全监察文件的通知》(川煤监函〔2019〕14号)要求,我局对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4月26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其中2个文件予以废止,2个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1 废止的煤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2 宣布失效的煤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