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严格风险源头管控 强力推进攻坚克难 ——二〇二三年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聚焦
【发布日期: 2024-04-28 】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阅读次数: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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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2023年,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数量同比下降5%,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数量占比提高2%,尾矿库数量下降14.2%,尾矿库“头顶库”数量下降19%,全年未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近日召开的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现场会公布了以上数据。

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得益于各地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得益于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企业等各方严格源头管控、强化事故防范、推进攻坚克难,成绩来之不易。

优化产业结构 推进源头治理

2023年,各级监管部门扎实开展矿山产业结构重点攻坚行动,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淘汰退出,积极整合提升,进一步优化矿山产业结构。

各地以重点地区攻坚克难为抓手,推动非煤矿山产业结构调整。8个重点省、30个重点县深入推进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三个一批”工作举措,非煤矿山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取得新突破。

紧盯“控增量压存量”目标,非煤矿山“小、散、差”局面稳步扭转。据了解,全国有非煤矿山的省级地区不断提高源头准入门槛,均制定并提高主要矿种的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山东制定出台“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新建金矿必须达到每年9万吨、铁矿必须达到每年45万吨、建筑用石料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每年100万吨的标准,且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河北露天采石场推行“横切”式开采,严禁以山脊划界设定采矿权。全国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占比下降至75%左右,在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的情况下,始终坚持尾矿库数量只减不增、等量置换。

以推进“四化”建设为手段,非煤矿山安全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经过各地持续不断的努力,目前全国共有892处非煤矿山关键环节实现智能化和固定岗位无人值守,2640台(套)机器人在矿山应用,生产地下矿山通风系统自动化率达100%,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河南全面启动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累计建成87个智能化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系统,236台远程操控挖掘机和无驾驶矿卡投入使用,完成1120个岗位无人化替代。

强化风险管控 落实关口前移

2023年,各级监管部门聚焦重点、抓住关键,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严控重大安全风险,推动矿山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汛期安全风险防控方面,各地扎实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预警5484次,启动应急响应1.6万矿次,共计撤出33.9万人次,全年未发生因汛亡人事故。2023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合河南省政府,在平顶山市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透水事故应急演练,有效检验实战能力,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

在典型事故风险管控方面,各地认真贯彻《防范非煤矿山典型多发事故六十条措施》,不断提升防范6类典型多发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对单班入井超过30人、井深超过800米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等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会诊,一批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督办机制不断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实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2023年全国共排查治理非煤矿山重大隐患1.65万条,其中监管部门查处7208条,较2022年同期增长217%,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

各级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与监管执法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针对全国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露天矿山,实现检查全覆盖,对全国露天转井工矿山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复查。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重点流域区域干流3公里和主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尾矿库闭库销号,推动实现在用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

创新监管方式 提升执法效能

各级监管部门聚焦落实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完善监管执法方式,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推动矿山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

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全国检查矿次、查处隐患数量、行政处罚次数和金额均同比增加,全国责令停止采掘作业工作面、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同比大幅度增加,增幅分别为43.9%、142.7%和130.5%。陕西、四川等地区排在前列,分别停止采掘作业工作面189个、173个;分别停止使用设备设施805台套、133台套;分别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978次、656次。各级监管部门认真落实打击和防范矿山瞒报事故措施,督促各矿山企业悬挂举报奖励公告牌2.5万余块,接报瞒报事故及时核实,初步构建起“不敢瞒”“瞒不住”的长效机制。

执法方式进一步完善。各地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湖北、吉林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执法+专家”;湖南全面推行“技术管家”服务,建立完善重大隐患“一单四制”执法系统,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月排名、月通报。内蒙古聚焦“三类高风险矿山”,深入推进“安全评估+执法+服务”工作模式。湖北十堰推进应急执法数字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执法过程全纪录。山东东平在“诊断+执法”的基础上,创新实施“驻矿+夜查”监管模式,打通监管执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完善顶层设计 助力转型升级

各级监管部门积极践行“两个至上”,在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法规标准上持续发力,推动矿山安全治理理念进一步转变。

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党中央名义印发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为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山西、山东、湖南等地区配套出台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结合本地特点细化治本攻坚之策,既着力解决当前本地矿山安全生产的根本性、系统性问题,又围绕推动矿山产业安全深度转型升级谋篇布局、夯基垒柱,全面提升矿山安全保障能力。

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助力各级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在内的一批法规陆续修订,《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印发出台,从顶层设计上强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源头管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手册》《防范非煤矿山典型多发事故六十条措施》《关于做好非煤矿山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编制印发,规范执法和日常监管,助力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应该看到,目前矿山开发规模、结构不合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制约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依然突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将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硬措施为抓手,一体压实各方责任,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非煤矿山高水平安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