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察执法二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煤矿“2.22”坍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全员下沉一线,开展超常态安全监察,全力保障全国“两会”前区域内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集中监察力量,全员下沉一线。全处所有监察员取消休假,除参加上级会议和处置紧急情况外,集中精力开展监察执法。将全处监察员分成4个监察小组,赴区域内各市、县(区)对各类矿山开展安全监察执法,并由监察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联系煤矿远程进行帮扶指导。同时,全面开展“逢查必考”和隐患、问题责任倒查,进一步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二是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紧盯重点矿山、重大风险,加大监察频次和力度,积极开展突击检查、夜查等工作。加强对复工复产矿山抽查检查,加强对升级改造煤矿、限期保留煤矿的监察,加大对列入关闭计划矿井和停产停建矿井的监察、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明停暗开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每天由1名处级领导干部带班、1名监察员24小时应急值守,值班人员每天至少两次查看国家矿山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并至少完成2矿次远程监察。
四是强化查企督政。督促各市、县(区)严格落实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矿和煤矿驻矿盯守制度、非煤矿山派驻盯守制度。对重点县(区)、重点公司开展不间断综合监察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风险研判和隐患治理,监管执法开展、驻矿安监员、驻矿专班履职等情况。对矿山上级企业开展责任监察,督促其对所属矿山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