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举措”加强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
【发布日期: 2023-01-20 】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阅读次数:3557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出通知,为深刻吸取2022年全省相继发生的兴文县玉竹山煤矿“1·10”、宏达煤矿“9·27”和荥经县安达煤矿“12·27”等3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全省将采取“三举措”加强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进一步健全“抽采达标、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构建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可防可治的瓦斯治理格局,坚决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一是严格落实煤矿企业防突主体责任。要求突出矿井必须配备防突(通风)副总工程师、设置防突机构,至少配备3名防突专业技术人员,大型突出矿至少配备4名;上级企业明确防突责任部门,至少配备2名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建立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严格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定期分析、技术档案管理等,强化地质保障、采掘部署、综合治理、先进技术推广等措施落实,进一步规范参数测定、强化过程管控、构建治灾格局、提升防治能力。

二是督促落实防突治灾地方监管责任。由属地监管部门组织专家严格核定突出矿井采掘头面,按“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审查防突治灾方案,保证通风系统的独立可靠,保证矿井治灾时间和空间合理、采掘部署合理、技术措施可靠,推进所有正常生产突出矿井6月底前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以上。严把复工复产关,凡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不合格,或管理机构、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齐,防突技术管理制度、预警机制、考核机制不健全,防突技术装备不全、培训不到位,抽采计量不准确、抽采不达标、区域措施效果检验不到位等,不得复工复产。严格防突过程监管,督促煤矿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八招”,每个突出矿井至少明确1名监管人员联系帮扶,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防突专项检查,发现瓦斯涌出异常、指标超标或接近临界值的采掘工作面,要责令停止生产作业。

三是严厉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省级相关部门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着力查处防突措施不落实、通风系统不可靠、采掘部署不合理、防突过程管控不到位等重大安全隐患。强化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动态监管,严厉打击瓦斯抽采造假、瓦斯监控造假和中介作假行为,对不如实记录瓦斯动力现象及突出预兆、该升级不升级的,存在钻孔、抽采量、防突预测预报造假的,不按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人为阻断监控数据上传的,提供虚假瓦斯参数测定报告、残余瓦斯含量测定报告及评估检测报告的,将依法严查重处,同时纳入黑名单管理,进行曝光约谈,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