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召开2024年第四次工作例会
【发布日期: 2024-04-04 】  【来源:统计中心】  【阅读次数:626

4月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召开2024年第四次工作例会,局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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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通报了2024年3月事故查处结案、监察执法和鲁班山北矿2起高值瓦斯超限报警调查处理情况;听取了各监察执法处和安全技术中心近一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2024年工作要点推进落实情况及近期工作打算;机关有关处(室)按照职能职责对各监察执法处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提出工作意见。局领导分别提出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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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局监察员履职尽责、精准执法、严格执法,确保了四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面临的风险隐患,部分地区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存在、超限报警频繁发生,不能盲目乐观,要持续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推动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会议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制定推进攻坚方案落地见效的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破题解难。重点关注川南煤业鲁班山北矿高值瓦斯超限报警、内江沙湾煤矿多次超限报警,查清查透报警原因,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同类情况再次发生;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对超瓦斯限报警频繁的煤矿进行瓦斯治理能力评估,不具备能力的不得生产建设。提高查企督政的实效。对移交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对矿山安全问题久拖不决或对整改函、建议函不落实不反馈的地方政府,要严肃约谈主要负责人并通报上一级党委政府。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和质量,按程序严谨认真开展执法、精心细致制作执法文书。要廉洁过节,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不得收受红包礼金礼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

会议要求,有序推进复产复工,督促地方政府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合格一处恢复一处,防止“一哄而上”。有序推进隐蔽工作面的清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风险报备管理制度。督促煤矿动态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按时完成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修订《煤矿瓦斯治理能力评估办法》。针对季节性特点(倒风、气温变化),组织开展重点煤矿的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会同应急厅开展监控系统专项打假行动、启动煤矿“双回路”供电及防雷设施的专项清查、机载甲烷断电仪的清理工作。严格安全监察执法,统筹好监察执法计划的执行,压实联系矿监察责任,发挥好“吹哨人”的作用;组织开展上半年的交叉监察执法、筹备开展远程监察执法比武。制定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最低处罚标准,用标准指导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首先要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同时督促地方监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严格处理处罚。要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有关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反馈问题、法制审核监督反馈问题的整改。

各综合、业务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各监察执法处全体监察员,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