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会同应急管理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总工会等省级部门草拟了《关于推进矿山班组安全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联合印发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反馈意见请填写《修改意见汇总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scksaqtd@163.com,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联系人及电话:邓光友028-86632710,王艳红028-61510342。
附件:
附件1关于推进矿山班组安全建设的指导意见.pdf
附件2修改意见汇总表.docx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