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下午,监察执法二处召开处务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全局矿山监察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上,全体监察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题文章《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学习了全局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研究确定采取七项措施,抓细抓实近期矿山安全监察各项工作。
一是对区域内所有煤矿、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梳理。对正常生产建设的矿井和灾害严重的煤矿、非煤矿山及尾矿库等逐一进行分析。共梳理出安全风险大的煤矿7处、未开展监察的非煤矿矿山6处、凹陷型露天非煤矿山25处,将其作为重点监察与服务指导对象。
二是开展一次集中风险研判,对煤矿、重点非煤矿山逐一进行风险研判。目前,辖区内有7处煤矿已自愿申请今年年底关闭退出,分析可能存在业主观望、监管有可能出现空档的风险,研判了煤与突出煤矿、自燃和容易自燃煤矿、水害复杂和极复杂煤矿多存在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的风险,以及采掘接续紧张造成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风险。
三是开展一次专项监察。9月底以前,对辖区已启动的9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一次全覆盖执法监察。对24处“一停四不停”煤矿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和抽查检查。督促各煤矿于9月底前完成瓦斯等级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水文地质类型和地质类型重新确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等工作,并按重新确定的灾害升级矿井落实相关灾害的工程、装备及管理措施,提高灾害设防等级。
四是开展一次煤矿供电系统和主要通风机运行维护等隐患排查整治,会同市、县煤矿安全监管和供电等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双回路供电不可靠、主通风机停风等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
五是开展一次重点矿山安全检查。结合日常监察执法计划,持续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对限期保留即将到期的煤矿、所有“一停四不停”矿井、重点非煤矿山、凹陷型露天非煤矿山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六是开展一次“法宣半小时”活动。每次到矿监察坚持对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等进行宣讲宣贯,将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纳入“逢查必考”内容,一并纳入对地方政府督政重点内容,将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贯彻落实转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向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
七是开展一次“督政”情况“回头看”。对今年以来重大隐患、重大问题突出、整改不彻底和处理不到位的,未按期反馈、降低层次由安委办或应急局反馈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一律向有关县(区)政府发送督办函,真正推动地方和矿山企业解决突出问题、根本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