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煤矿矿长安全工作考核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应急函〔2020〕105号
【发布日期: 2020-04-08 】  【来源: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阅读次数:63934

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各煤监分局,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古叙煤田开发公司、嘉阳集团公司:

为加强对全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职情况的考核,决定在全省实施煤矿矿长安全工作考核记分工作制度,现将《四川省煤矿矿长安全工作考核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学习领会,对照自纠

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及所属子公司要组织各煤矿矿长认真学习《管理办法》,深刻领会考核记分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对照扣分情形的负面清单,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在《管理办法》执行之日起,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机制,严格实施

在全省煤矿矿长安全工作考核记分信息系统未建立之前,应急管理厅负责全省各地煤矿矿长考核积记分情况的统计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必须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对照《管理办法》,严格考核,杜绝“宽松软”和弄虚作假,并将记分情况以全省统一表格的方式传真至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徐明阆,15882199902,mkaqjg@163.com。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3月3日  


四川省煤矿矿长安全工作考核记分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