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二处全员下沉一线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矿山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7-22 】  【来源:监察执法二处】  【阅读次数:689

为了抓细抓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辖区矿山安全工作,监察执法二处从7月15日起,除留下值班值守监察员外,全员下沉一线,共派出5个监察小组,配合国家局交叉监察组、省局督导组在辖区开展监察,到各市、县(区)巡回开展不间断监察执法。

一是突出重点,以重大灾害治理为导向。紧盯重点地区、紧盯国有煤矿、紧盯已启动矿山,紧盯矿井“一通三防”、水患防治、暴雨预警撤人机制和露天矿山边坡治理等重点环节开展重点监察,凡发现存在通风、瓦斯、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水患防治、机电、顶板管理、露天矿边坡管理等方面的隐患一律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二是督促辖区所有已启动煤矿开展双回路供电切换和备用发电机启动试验。针对汛期暴雨季节雷电多发、极易造成矿井停电停风的风险,由各监察组长、联系矿监察员分别督促启动煤矿进行双回路供电切换和备用发电机启动试验,17日由值班值守人员逐一打电话进行督促并调度,18日组织监察小组对煤矿开展双回路供电和备用电源切换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是加大对长停矿山的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地方监管部门对所有长停矿山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凡发现擅自启封井口、擅自入井、擅自进入作业的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逐县逐矿开展指导服务。由处室负责人向各县(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打电话、由联系矿监察员逐矿指导,宣讲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传达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近期矿山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要求认真落实两办《意见》、《条例》和“八条硬措施”,加大重大灾害治灾力度,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制定特殊时段生产组织方案,采取停产检修、减头减面减人直至停产停工等特殊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矿山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