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四川省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指南(试行)》,深入提升全省煤矿瓦斯防治能力,推动“八项硬措施”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
《指南》主要为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提供依据,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必须定期参照《指南》开展自查自纠。
评估内容覆盖煤矿瓦斯治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的数量与能力、抽采装备的能力以及灾害治理工艺的可靠性、治理工程的真实性和治灾效果是否满足要求等内容。
评估对象包括七种情形,凡存在发生瓦斯亡人事故、瓦斯涉险事故、瓦斯动力现象、高值超限、频繁超限、瓦斯灾害升级、瓦斯治理不到位等情形之一的,由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评估。
评估结束后,由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和《问题清单》,并下达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逐条按期进行验收销号。评估期间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瓦斯治理不达标、瓦斯治理工程不到位、监测监控数据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评估为“不合格”,企业不得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