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监察执法二处会同宜宾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各产煤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国有重点煤矿矿长和民营煤矿业主、矿长等“关键人”到雷马屏监狱开展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为主题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参加人员首先进入监区参观了服刑人员生活区、学习区和劳动改造区,零距离目睹了“高墙电网”内的铁窗生活,切身感受“铁门、电网、警戒线、瞭望塔、摄像头”的监禁环境,切身感受到“一道大门两重天”。参加人员产生了共鸣,引发了深思,大家并表示这是一场难得的心灵洗礼之旅。
2018年,宜宾市江安县某化工厂股东李某某、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陈某某,因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警示教育会上,李某某和陈某某现身说法,从安全意识、事故过程及犯罪原因、犯罪危害等方面自我剖析,道出“还是自己对‘安全重于泰山’的重要性、根本性缺乏足够认识”的犯罪根源,以惨痛的教训给在场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参加活动的2名煤矿业主(矿长)代表发言表示,自己每一个决策,都关乎员工的生命、家庭的幸福、企业的持续发展;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承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落实规范标准,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有效防止事故悲剧的发生。
宜宾市及各产煤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部分煤矿企业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警示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