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四川煤监局“五个强化”推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2-02 】  【来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  【阅读次数:2295

今年以来,四川煤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监察执法和指导服务力度,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监察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以“五个强化”推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强化监察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地。开展系列专项监察,完成了全省143处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对41处突出矿井及按突出管理的矿井实施了安全“会诊”,对2家煤矿上级公司和154处煤矿企业开展了主体责任专项监管监察,针对灾害严重矿井、单班下井人数多的矿井等6类检查对象共计269处煤矿进行了“回头查”专项执法检查;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执法行动,确保了国庆期间四川煤矿“零事故”;开展 “控风险、查隐患、防事故”国有重点煤矿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监察执法效能。修订完善20余项监察执法工作制度,堵塞制度短板和漏洞;建立了“日晾晒”、“周报告”、“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五位一体的动态监督考核体系,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组建执法预审组,对分局和省局执法组所有拟作出的监察执法文书进行前置审查,共计预审监察执法239矿次,预审各类监察执法文书1430份;建立“前有监察、后有督查”监察工作机制,全面督促落实监察职责,全面执行“三个一律”,不断强化执法力度,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三是强化指导服务,切实帮助煤矿提高安全基础水平。相继制定印发《关于强化煤矿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措施的通知》《关于推行煤矿探放水、防突基准线“两把锁”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煤矿井下动火作业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度措施;坚持“逢查必考”,抽考82矿808人,移送撤销安全生产知识与考核能力合格证照50人,责成煤矿调整“五职”矿长45人;局领导分片联系具体督促指导煤矿安全,监察员落实具体联系煤矿名单,开展煤矿联系指导17409次。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着力形成监管监察合力。出台《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红线”暨行政执法“底线”暂行规定》,建立煤矿安全生产清单制,全面压紧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监管监察、地方党委政府三个方面的安全责任;印发《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检查的指导意见》,梳理出9个方面22小项的“关键内容”,督促各级有关部门在煤矿安全“关键事”上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印发《局领导联系指导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办法》,5名局党组成员分别联系指导1个监察分局。由省局业务处(室)、分局会同地方监管部门通过暗访暗查、督查检查的方式开展“全省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治理”行动。

五是强化科技兴安,提升监察信息化水平。初步建成四川煤矿安全综合信息化平台和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开发使用OA自动化办公系统,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平台管理,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收集使用情况及建议、网上查阅执法文书、现场检查指导等不断强化监察执法系统的使用。今年以来,所有执法文书全部通过系统制作。1月至10月,使用煤矿监察执法系统开展监察执法活动1141矿次,录入执法文书84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