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至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商宜率队对大竹县矿山安全工作开展“解剖式”集中监察,并开展矿山复产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
检查组一行对大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抽查检查了10处非煤矿山企业和4处煤矿企业,重点对地方政府和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办 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重要文件,以及春节后复产复工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通过“查企”进一步“验政”,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有力落实。检查发现大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9条问题,10处非煤矿山存在隐患问题79条。
3月9日,检查组组织大竹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大竹县主要涉矿部门负责人、全县正常生产建设和即将启动的矿山企业业主或矿长召开意见反馈及警示教育会。会上,检查组对此次检查的情况进行了解剖分析和通报,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意见》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近期重要文件精神进行了宣贯,对2023年全国矿山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和警示教育。检查组对大竹县近年来矿山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并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发展的方向提出了七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各矿山企业切实落实《意见》的具体要求。二要严格源头管控,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示范引领。三要优化产业发展规划,做大做强机制砂石优势产业。四要加快落实“三个一批”工作,推动企业高效发展。五要强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六要深入推进矿山“四化”建设,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七要强化矿山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同时,检查组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严格监管执法,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认真做好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有效防范煤矿重特大灾害事故;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加强对煤矿监管,坚决杜绝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