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联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矿山班组安全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煤矿和非煤矿山加强班组这个最小工作单元的安全责任落实、人员能力提升、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
《指导意见》对矿山企业班组安全建设责任体系进行细化,着重强调班组长作为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在现场安全确认、执行安全措施、隐患排查处理等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班组安全制度制订和推行、外包单位及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激励约束制度等进行了细化,要求建立完善班组长考核、奖励、晋升等机制,加强班组长的选拔使用。
《指导意见》对班组人员安全作业技能提升进行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强化作业人员实操培训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实施班组长“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对从事采矿、掘进、机电、运输、通风、打钻、防治水作业的班组长,矿山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覆盖培训;对从事其他作业的班组长,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全覆盖培训。
在班组作业现场管理方面,《指导意见》提出班前会“七步法”管理、现场安全风险“一卡三牌”管理等措施,要求每一班开班前要清楚上一班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本班工作任务及分工、现场主要安全技术措施等,要将岗位清单明白卡、风险告知牌、现场作业安全确认牌、设备操作安全检查牌列为班组人员必知必会知识、作业标准化要求进行常态化管理,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指导意见》提出,矿山企业要着力培育班组安全文化,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学习和警示教育,引导班组人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操作上保证安全。(邓光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