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规范安全监察执法行为,发挥警示教育效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二处组织对区域内一重大隐患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公开裁定。
日前,筠连县一煤矿发生高值瓦斯超限报警。接到报警信息后,监察执法二处立即赶赴现场核查,并会同宜宾市应急局、筠连县应急局组成联合调查组。
调查组到矿后立即着手调查瓦斯超限原因。“为什么你矿停电后,没有立即启动另一条供电线路进行供电?”经查,煤矿建设工程已进入三期工程,双回路供电线路为云安线和小安线。2024年8月3日,电力公司因云安线供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停止对该线路供电;2024年8月3日-10月21日,矿井单回路供电期间,仍然组织建设工程施工。该行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监察人员当即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现场处理决定。经立案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联合调查组认定成都安和达矿业有限公司违法事实确凿。
针对此次重大隐患行政处罚案,监察执法二处成立了公开裁定小组,制定了公开裁定议程。会上,主持人黄小平向参会人员宣布启动公开裁定程序、裁定纪律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案件承办人员列举了该煤矿的违法违规事实,出示了有关证据材料,指出该案件违反的法律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和拟给予的行政处罚。煤矿负责人表示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并对违法原因进行陈述。主持人当场征求了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经过裁定小组集体讨论后,主持人宣读了最终裁定结果。
裁定程序结束后,监察执法二处召开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宣贯《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观看警示教育片。要求煤矿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教训,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
“此次案件教训深刻,我们将举一反三,立即对标对表进行自查自改,认真开展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参会的一煤矿企业负责人表示。
此次公开裁定,监察执法二处执法人员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参会的煤矿企业“关键人”和管理人员真正受到了警示教育,推动煤矿企业学法、知法、守法,树立依法办矿意识。
筠连县应急局监管人员以及全县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