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督检查广安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4-16 】  【来源: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监察执法四处】  【阅读次数:778

4月7至1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元东带队,会同应急管理厅对广安市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督查组一行重点检查了广安市和邻水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抽查了2处煤矿和1处非煤矿山;同时组织召开意见交流会,听取了广安市和邻水县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汇报,通报了此次检查发现市、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检查情况就做好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当前矿山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矿山尤其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还很脆弱,重大灾害治理还存在短板弱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有一定差距。”意见交流会上,陈元东指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以赴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督查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应急部、国家局、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对矿山安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建立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齐抓共管,强化责任落实。严把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关口,加快落实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统筹开展区域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扎实推进矿山“四化”建设,推动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