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派出8个督查检查组,对全省煤矿及非煤矿山开展防灭火专项督查检查。
此次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了矿山企业职工食堂、宿舍、浴池、培训室、矿灯房、检身房、井口、工业广场等地面消防情况,救援设施维护使用及预案编制贯彻情况,以及地面、井下、井口30米范围内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同时逐矿对自救器定期检测检验、完好性等内容进行了抽查检查,随机抽考出井人员自救器现场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8个督查检查组对攀枝花、泸州、广元等7个市(州)40余处煤矿开展了专项检查督查,责令停止采掘工作面3个,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舒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