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报】四川泸州出台煤矿安全监管十一条措施
【发布日期: 2023-01-19 】  【来源:中国煤炭报】  【阅读次数: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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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泸州市按照煤矿零事故、零死亡、零超限、零突出、零发火、零水害“六零”目标管理,出台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十一条措施,压紧压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深化重大风险管控,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泸州市要求,建立常态化“互联网+监管”机制,全市产煤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有煤矿上级公司要组建煤矿“互联网+监管”工作专班,每天至少对1处煤矿开展巡查检查。建立驻矿盯守制度,对正常生产建设、启动隐患整改的矿井,驻矿安监员、国有煤矿驻矿专班必须24小时驻矿;对“一停四不停”矿井必须安排驻矿盯守。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突击夜查工作机制。建立问题隐患倒查工作机制。建立重大安全事项报告制度,煤矿计划实施新开掘进工作面、采面初采、井下动火等重大安全事项,必须提前48小时向监管主体部门书面报告。强化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建设煤矿重要设备用电监测系统。建设煤矿井下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煤矿井下精准定位系统。加快采煤装备技术革新,年内全面淘汰链牵引采煤机,全面推广使用无链牵引采煤机。加强监管执法分析,各产煤县和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统计分析和报告制度,提高执法效能。(徐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