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四处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裁定
【发布日期: 2024-02-03 】  【来源:监察执法四处】  【阅读次数:403

1月30日,监察执法四处在华蓥市召开公开裁定会,对华蓥市林丰煤矿未按国家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案件进行公开裁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发挥警示教育效应。

1月24日至25日,监察执法四处在对华蓥市林丰煤矿现场监察时,发现该矿组织生产期间,+644m南底抽巷施工区域防突穿层钻孔,施工钻机回风侧10m范围内未安设具备超限报警断电功能的甲烷传感器涉嫌属重大事故隐患。经立案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检查组认定林丰煤矿违法事实确凿。

据悉,监察执法四处对本次公开裁定进行了精心准备,按公开裁定管理办法成立了裁定小组。裁定会主持人宣布了相关程序和要求,案件承办人员陈述了煤矿存在的违法行为,出示了相关证据资料,告知了违法行为的违反依据、处罚依据。会议听取了煤矿相关人员的陈述意见。

经裁定小组合议,煤矿违法行为事实成立、证据充分、依据准确,主持人宣布公开裁定结果,同意案件承办人拟处罚意见,拟给予煤矿停产整顿3天,对煤矿及矿长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煤矿业主和管理人员认为执法规范,处罚合理合法,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规范、标准,安全生产决不踩“底线”、不越“红线”。

华蓥市煤炭监督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川煤华荣能源公司广能中心及所属煤矿,邻水县龙泉煤矿、金亿煤矿总工程师、分管防突和瓦斯抽采的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公开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