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召开2024年第一次工作例会
【发布日期: 2024-01-05 】  【来源:统计中心】  【阅读次数:2422

1月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召开2024年第一次工作例会。局领导鄢正文、商宜、唐渔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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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应急管理部王祥喜部长12月25日在约谈黑龙江省政府负责人的讲话要求、全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会议精神、国家局主要领导12月26日在《关于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际协调机制会议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要求;通报了2023年事故查处结案、监察执法情况;听取了各监察执法处和安全技术中心2023年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机关有关处(室)按照职能职责对各监察执法处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提出工作意见。局领导分别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2023年全省煤矿安全取得历史最好水平,连续4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查处总数、矿次平均重大隐患数、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次数、发出《监察建议书》份数大幅提升,全省非煤矿山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高。新年伊始,我们要坚定信心,迎接挑战,为推动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而不懈努力!

会议要求,各处(室)、单位认真落实矿安〔2023〕148号和矿安〔2023〕150号要求,扎实开展矿山安全综合整治、矿山安全体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再回头看”,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工作。做好春节前后矿山有序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工作,节前摸清停产放假矿山底数,督促制定“四个下来”工作措施;督促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停产和复工方案和措施,做到有序停产、有序复产。持续保持煤矿平稳态势,防超能力、超强度生产;防非法违法生产建设;防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的风险。组织开展好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再回头”,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以书面形式移交县政府和监管部门,并督促立案查处。要统筹元旦节后至春节前40天时间的工作,结合监察计划,常态化开展监察执法工作,确保春节前后矿山安全形势稳定。

各综合、业务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各监察执法处全体监察员,统计中心、救援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中心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