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四川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企业每月要开展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发布日期: 2023-04-07 】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阅读次数: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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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安委办印发《全省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即日起到今年底前对全省所有复工复产和隐患整改作业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要求企业每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在整治任务方面,《方案》明确将在非煤矿山和煤矿领域开展安全基础管理、矿山队伍建设、地下矿山监测监控、非法违法行为等7项共性问题整治。此外,该省还将对煤矿领域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灾害治理、顶板管理等7项专项问题整治;在非煤矿山领域开展重大灾害治理、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露天转井工开采矿山安全生产等7项专项问题整治。

为明确整治责任,《方案》要求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矿山企业要集中开展全系统各环节自查自改、每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开展全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等5项内容;在压紧压实矿山安全的监管监察责任方面,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深入开展矿山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监管监察能力自查自改等5项内容。《方案》还对推动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作出规定。

针对矿山企业自查和综合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四川省安委办要求属地矿山安全监察部门按照分级监管原则督促抓好整改,并督促企业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隐患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制定落实治本措施;重大事故隐患由省安委办挂牌督办;对综合整治工作不落实、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继续冒险生产的矿山,要依法依规追究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