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三处督查什邡市全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3-13 】  【来源:监察执法三处】  【阅读次数:1469

3月4日至7日,监察执法三处监督检查什邡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督查组一行直赴矿山现场,通过查看资料、检查现场、召开区域矿山主要负责人座谈会等方式,共检查了3座非煤地下矿山,对全市地下矿山实现了全覆盖。重点抽查了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八项硬措施”、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的工作,以及采掘作业现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动火作业、提升运输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同时,检查了什邡市人民政府以及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共发现问题和隐患40余条,重大隐患4条,均移交什邡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7日上午,督查组召开了意见反馈会。会上,通报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逐一进行剖析,详细分析梳理当前什邡市非煤山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防范工作短板弱项,提出整改针对性措施。

督查组强调,什邡市非煤地下矿山占比大,是2024年省安委会新确定的非煤矿山重点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全力确保“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抓好两办《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八项硬措施”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二是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修订完善市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三是扎实推进非煤矿山重点县“摘帽”工作,对照《四川省非煤矿山重点县监管制度(试行)》规定的重点县撤销条件,提前谋划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确保按期“摘帽”。四是加强对矿山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监督,提升监管人员矿山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监管执法业务能力,提升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