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一处 严厉查处一起高瓦斯矿井漏检瓦斯作业案
【发布日期: 2024-11-22 】  【来源:监察执法一处】  【阅读次数:52

2024年8月上旬,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一处按照月度监察执法计划对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处煤矿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监察。

“煤矿为高瓦斯矿井,此次监察我们除了要重点检查该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外,还要将该矿的瓦斯治理、瓦斯检查、通风系统等重点内容纳入检查范围,详查大隐患,严防大事故。”带队负责人在监察预备会上强调。

监察组到矿后,听取了矿方近期工作汇报,随后立即按照事先制定的检查方案开展工作,对矿井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及技术资料分组进行检查。

在井下2317-1煤层上山联络巷,监察人员向陪检人员询问:“这条巷道为什么没有设瓦斯检查牌板?”

“这条巷道不是采区回风巷,不需要设置瓦斯检查点。”陪同人员回答。

“这条巷道沿煤层布置,煤层厚度大约有1m,肯定有瓦斯涌出,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可能涌出瓦斯的巷道,每班至少要检查1次瓦斯,不信你可以去翻规程。”监察人员肯定地说道。

出井后,监察人员核实了煤矿《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表》《瓦斯检查员工作手册》《区域巡回检查汇报记录》《瓦斯日报表》等资料,均无2317-1煤层上山联络巷瓦斯检查记录,锁定了该矿瓦斯漏检的违法行为,向矿方通报了该问题,并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瓦斯漏检按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属于瓦斯超限作业,依据今年颁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我们将对你矿及主要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罚。”

听到监察人员的讲解,矿长表示:“虽然都组织了对《煤矿安全规程》和《条例》的学习,但之前一直忽视了对可能涌出瓦斯巷道的检查,反映出我们在学法、懂法、守法上还有差距,这次我们心服口服,立即安排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对该重大事故隐患,监察组最终作出了责令煤矿停产整顿2日,对煤矿和矿长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