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人日报:罚不罚?怎么罚?案审会上来讨论 ——川西煤监分局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案审会
【发布日期: 2019-05-21 】  【来源: 四川工人日报】  【阅读次数:4204

审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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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型调度绞车不是淘汰设备,处罚依据不准,如此处罚不妥!”近日,四川省煤监局川西监察分局每周例行召开的行政执法案审会上,监察员郑德银的发言让会议室炸开了锅,大家围绕斜坡提升使用调度绞车的处理方式展开了激烈讨论。

认真研究专业讲解

“斜坡提升使用JD型调度绞车应不应该作为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此前一天,执法案件主办监察员任昌福将煤矿提出的质疑,发到了分局微信工作群,并提请分局案审会予以讨论、解答。机电专业毕业的郑德银也接到了参会通知。

斜坡提升使用调度绞车,川西煤监分局辖区很多煤矿都涉及,JD型调度绞车的应用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执法中经常会遇到。

必须进行全面澄清,给予准确的答案。郑德银心中暗自想到,这是他的专业方向。为了慎重起见,郑德银连夜查阅了绞车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说明书,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并在案审会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他认为,JD型调度绞车虽然是带式制动,但不属于煤矿第四批淘汰设备及工艺目录中列入的带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因此,斜坡提升使用调度绞车不应该按照使用淘汰设备来处理。

“明明是带式制动绞车,为啥又不属于淘汰设备呢?”任昌福提出疑问。

郑德银说:“煤矿淘汰目录中禁用的是‘带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这类绞车的行业标准为JB/T4287-2015,是指JT型带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而非JD型调度绞车。”

“难道煤矿井下斜坡提升这种绞车就不应该给予处罚?”监察三室主任乔传印等人感到不解。

“不属于淘汰设备,但用于斜坡提升应该给予处罚。”郑德银解释道:“JD型调度绞车使用范围为煤矿井下调度矿车或辅助牵引,严禁用于斜坡提升。因此,斜坡提升使用JD型调度绞车属于设备用错了地方,可以按照《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第(二)项‘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给予行政处罚,但不能按使用淘汰设备来处理。”

大家对郑德银的回答报以热烈的掌声。通过专业讲解,任昌福心中豁然开朗:“难怪煤矿企业会质疑!案审会可帮了我的大忙了。”

不走过场提升实效

通过近几次案审会,川西分局监察人员都有较大收获。

近期,川西煤监分局围绕四川煤监局提出“六个精准”执法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从问题着手、从难点发力,推动建立“案前预审-集体审查-形成结论”的案审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案审不走过场、见实效。

川西煤监分局局长陈万国表示:“通过案审会这个平台,充分发挥各专业监察员的作用,既给大家普及相关专业知识,也为执法案件判断找科学依据,为精准执法提供参考,以此提升分局执法专业水平。”邓光友 何一帆 记者 杨侃昕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