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事故教训 守住安全底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四举措”扎实开展矿山安全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 2024-01-15 】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2813

近日,为深刻吸取河南省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1.1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按照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国家局相关部署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以“四举措”扎实开展矿山安全监督检查。

一是立即学习贯彻。第一时间将国家局事故警示信息转发至各监察执法处和全省所有矿山企业,督促各地各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狠抓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局值班室电话抽查矿山24处,涉及广安、宜宾、泸州、甘孜、凉山等11个市州,所有矿山企业均收到了事故警示信息,并进行了传达落实。

二是开展重点督查。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带队的4个督查组,对川煤集团、雅安等地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展暗查暗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切实真正“消突”,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1月13日,四川局局长带队对川煤集团开展了突击检查,抽查企业汲取事故教训情况,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压实属地责任。会同应急厅召开全省矿山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将国家局的工作要求传达到全省矿山属地政府、监管部门和国有重点企业。同时,进一步分析当前矿山风险问题,安排部署岁末年初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应急厅从即日起至2月8日,由局厅领导带队成立10个工作组,开展全省“两会”和春节前矿山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督导对象包括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的矿山、尾矿库,重点检查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是否对全省“两会”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是否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等。会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成立3个检查组,开展矿山地面建筑场所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矿山地面建筑场所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