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召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分析会议
【发布日期: 2024-02-27 】  【来源:煤矿安全监察处】  【阅读次数:608

2月23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召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分析会议,总结分析2023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2024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改进措施。会议由副局长唐渔海主持,局长王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在家局领导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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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组织观看了《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警示片》;各监察执法处总结分析了2023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措施,汇报了贯彻落实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特别重大坍塌事故一周年警示信息情况;煤矿安全监察处、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分析了各监察执法处2023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通报了今年工作安排。二级巡视员、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了发言;局分管领导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2023年,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四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但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影响和制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安全基础不牢固、安全发展水平低”的状况尚未根本性改变,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煤矿安全工作仍然是矿山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会议强调,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开局之年,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一以贯之地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规范执法,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至上”理念,持续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落地见效。一要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提升国家监察执法权威。要以防范事故为出发点,聚焦查大系统、除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督促地方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遏制非法违法生产苗头,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通报曝光、联合惩戒、约谈、“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让违法企业和相关人员付出沉重代价。二要进一步精准监察执法,提升国家监察执法效能。紧紧围绕辖区煤矿实际状况,抓重点、攻重点、守重点、防重点,紧盯“五类矿井”(采掘接续紧张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到位矿井、灾害严重矿井、升级改造启动矿井和限期保留矿井),做到精准执法,推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管理,再到系统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片”。三要强力推进《意见》《条例》《硬措施》学习宣贯和煤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提升监察执法队伍战斗力。要加强监察员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牢记初心使命,认真履职,不回避矛盾,本着“防事故、除隐患”的目的开展监察执法,杜绝为了考核而执法的现象。要强化制度约束和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