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二处“五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发布日期: 2023-10-08 】  【来源:监察执法二处】  【阅读次数:216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监察执法二处采取“五项措施”抓细抓实辖区矿山安全度汛工作。

一是督促完善信息。督促辖区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更新完善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管理平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调度室联系电话,非煤矿山企业在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系统更新法人电话,并加强抽查检查。

二是强化气象预警。完善与应急、气象部门沟通联络机制,强化预报预警,第一时间将最新预警信息“点对点”发送到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准确。

三是强化紧急撤人。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坚持底线思维,遇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或井下涌水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要坚决落实无条件停产撤人措施。预警结束后,必须对井上下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四是强化联防联控。各监察执法组加强与县(区)应急管理局沟通,督促其紧盯井口标高低于或接近历年最高洪水位煤矿矿井、煤系矿山井口,看牢受老空水影响较大矿井,并要求露天矿山在雷电天气、暴雨天气停止作业。必要时派专人盯守,形成联防联控机制。

五是强化精准监察。各监察执法组对井口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现采掘范围内存在地表水体、带压大于突水系数矿井等进行解剖式分析研判,对不放心矿井开展精准突击监察,督促其严格落实“雨季三防”、老空水探放措施和露天矿山雷电天气禁止作业等,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