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矿一策一专班”帮扶指导 矿山行业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9-07 】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1185

近日,四川省安办印发《关于强化矿山安全“一矿一策一专班”工作措施推进落实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乐山市四合煤业有限公司四合煤矿“8·21”瓦斯爆炸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健全完善全省煤矿、煤系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专班机制,细化措施清单,强化指导服务,着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通知》 明确,各地要对所属煤矿、煤系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专班进行清理完善,进一步明确专班职责,实现“一矿一专班”,并在当地主流媒体或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长停矿井、生产建设矿井、关闭施工矿井,各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专班分别按照每季度、每月、每周的频率,至少开展1次现场安全检查服务。同时明确,工作专班不代替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市、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监管执法计划要求,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通知》强调,市县包保领导要定期检查监管专班、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履职成效,对成效不明显、虚假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单位,提请党委政府从严追责问责。省安办将组织专项工作组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将向属地党委政府负责人发出“两书一函”,提请追责问责,对因“一矿一策”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规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或刑事责任。

《通知》还强调,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督检查发现并移交的重大隐患、《监察建议书》指出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对同类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屡改屡犯、弄虚作假的,依法追责问责;对督促推动不力、整改进展缓慢的地区,将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督促落实,推动全省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