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提升矿山安全监察的执法效能和技术支撑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防范等领域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矿安川〔2022〕67号)的相关要求,经2024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补充聘任27名专家入库(名单附后),聘期5年。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补充入库专家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