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贵州省盘州市山脚树煤矿“9·24”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的统一部署,监察执法三处采取多项措施督促区域煤矿企业强化自救器管理使用工作,筑牢最后一道安全防线。
一是督促煤矿企业开展自救器管理自查自纠。区域各个煤矿企业对所有自救器开展了排查,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更换,保证一定的备用数量,落实集中管理。
二是督促煤矿企业开展自救器使用全覆盖培训考核。区域12个生产、建设煤矿分批组织所有矿工开展了自救器实操培训,并对所有入井人员开展自救器使用培训考核,不会使用、使用不规范、不能迅速佩戴的,一律不得入井作业。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监察执法、暗查暗访中,检查矿山企业自救器管理情况、完好情况,随机抽查煤矿入井人员自救器使用情况。截至目前,现场随机抽查30余人次,对抽查发现职工不能熟练使用自救器的1家煤矿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