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2024年资产报废经济鉴证服务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 2024-02-06 】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阅读次数:3211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工作需要,选取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开展资产报废经济鉴证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事项

2024年资产报废经济鉴证。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待报废资产(数量1375件,原值742.99万元)进行经济鉴证。按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鉴证意见。

(二)服务期限

2024年资产报废经济鉴证服务期限: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资产报废经济鉴证并提交经济鉴证报告。

三、项目预算

(一)本项目预算3.5万元人民币。

(二)本项目主要服务地点在成都市内。项目预算包含开展本项目经济鉴证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派出人员劳务费、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以及相关税费等)。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供应商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资格将被否决。

四、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鉴证组成员不少于2人,鉴证组组长应为注册会计师。鉴证组长或组员不能胜任工作,我局有权要求更换。除我局要求更换外,需承诺鉴证组组长不得变更,鉴证组组长不能在现场负责经济鉴证工作时,需指定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为注册会计师,

(二)工作要求

参选供应商应结合经济鉴证工作相关规定和本公告要求,拟定经济鉴证实施方案,并准备好其他相关资料参加评选。评选结束后,中选供应商应督促鉴证组按照经济鉴证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了解报废资产情况,细化实化经济鉴证方案,严肃认真开展经济鉴证工作,确保依据材料真实可靠,现场鉴证科学严谨,经济鉴证结论客观准确。

(三)纪律要求

1.中选供应商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对经济鉴证过程中获悉的数据、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2.鉴证组成员应廉洁自律,做到厉行节约、轻车简行,认真遵守廉洁工作纪律。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及自带车辆费用等自理;统一安排住宿、餐食的,须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不得在被鉴证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在被鉴证单位承接与本次经济鉴证不相容的业务。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绝不能以权谋私,不得接受违规宴请、礼品、礼金及其安排的观光、娱乐等活动。一旦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后续服务要求

1.中选供应商对经济鉴证过程及出具的经济鉴证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2.中选供应商负有对报告终身解释的责任。

(五)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参加评选,不得以分包转包的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以上第(一)(三)(五)项服务要求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承诺函为实质性响应要求。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八)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九)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选供应商应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类似证明材料,以上(七)项需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付款方式及验收标准

1.完成全部鉴证工作,出具正式经济鉴证报告,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付款前5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应向我局提供等额的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和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中标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发票的,付款期限顺延。

七、评选方式和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评选。评选采用百分制,由评选人员对参与评选的机构或单位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二)供应商产生办法。由评选组按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供应商;评选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

(三)评选时间、地点。评选时间:2024年2月21日。评选地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会议室。

(四)评审结果于现场评选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示 1 个工作日。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价格

(20分)

20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20


2

人员及

资质

(20分)

20

1. 鉴证组人员不少于2人,组长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得8分,否则得0分。除组长外,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经济类(经济、会计、审计)职称的人员加2分/人,最多加6分。鉴证组成员人数多于2人,每多1人加2分,最多加6分。本项最高得分20分。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 鉴证组组长及组员的身份证复印件;2.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明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材料复印件。

 

 

 

3

 

 

 

实施

方案

(40分)

 

 

 

10

经济鉴证实施方案确定鉴证组组长及组员名单,明确组员责任分工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30

经济鉴证实施方案明确鉴证工作具体进度安排,包括前期准备阶段5分、现场鉴证安排15分、报告撰写阶段具体时间安排5分。能按本公告要求时间提前5天及以上完成现场鉴定 并提交鉴证报告,加5分。本项最高得分30分。


4

履约

能力

(20分)

20

近五年承接省级或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方面的鉴证、清查等服务项目,每一个加5分,最高加20分。

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

备注:报价单、实施方案、承诺书和人员资质、履约能力证明材料须加盖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八、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中午12时。请参选供应商于截止时间前将评选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好送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209办公室,逾期视为无效。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86636705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