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会同宜宾市人民政府就矿山安全工作约谈高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9-21 】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4606

9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局长王剑平带队会同宜宾市人民政府对高县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约谈,强调要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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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9日,宜宾市高县一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煤矿蓄意瞒报,后接群众举报,高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核查,于2023年8月11日查证属实。

约谈会上,高县人民政府就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作检视发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二处通报了该矿“8·9”事故相关情况,宜宾市应急管理局、纪委监委、组织部分别就具体工作提出要求,宜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华兵就强化下一步矿山安全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局长王剑平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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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8·9”事故是一起煤矿企业故意违法违规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暴露出煤矿没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未经矿山救护队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的情况下,擅自启封密闭并进入违规布置的备采工作面抬高回风斜巷高浓度瓦斯区域,导致事故发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知法犯法、故意违法,采用不上图,不安设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不携带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识别卡等多种手段,弄虚作假蓄意逃避安全监管。事故发生后,企业瞒报、谎报事故,关闭副平硐视频监控摄像头电源,蓄意隐瞒,造成恶劣影响。

会议强调,事故也暴露出地方监管流于形式,在正值全国开展严厉打击瞒报事故关键期,部分监管人员履职不到位,甚至个别监管人员纵容、默认煤矿的瞒报行为。高县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刻反思地方监管的不足和差距,清醒认识当前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要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持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层逐级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实现矿山企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会议要求,宜宾市特别是高县要痛定思痛、迅速行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各类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主动作为的精气神,常抓不懈、真抓实干,采取强有力措施,扭转矿山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要抓实风险研判。紧盯重点矿和薄弱环节,强化风险分析研判,对限期保留、升级改造的煤矿和高突矿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题研判,继续做好瓦斯灾害防治工作,查找系统性、条件性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二要抓实治本攻坚。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各矿山编制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并根据辖区矿山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提升矿井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三要抓实矿山整治。要严格整治标准,建立完善“一矿一册”“一县一策”档案,实现精准管理,确保整治效果。要加大重大隐患查处力度,瞄准重大隐患开展攻坚,建立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落细矿山安全监管责任, 坚持市、县领导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制度,市、县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巡查检查,确保监管到位。四要抓实“打非治违”。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县、乡“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严厉打击超层越界、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建设、不按设计施工、隐瞒工作面、违规分包转包、监控数据造假、瞒报事故、非法盗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现场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借整改之名行生产之实、边建设边生产”。要常态化开展远程检查, 采取突击夜查、节假日抽查等方式,精准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通报曝光、联合惩戒、追责问责、“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举措,让非法违法企业和相关人员付出沉重的代价。五要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强化监管力量和执法装备配备要开展执法作风整顿,勇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考核机制,坚决整治“花式”检查执法,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六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细化工作措施,推动矿山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副局长唐渔海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宜宾市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参加约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