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二处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发布日期: 2023-11-30 】  【来源:监察执法二处】  【阅读次数:1749

11月27日上午,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二处召开处务会,再次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李强总理、张国清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批示要求和张国清副总理在事故现场专题会议上作出的部署要求,传达了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专题学习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细化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深厚情怀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了一以贯之重安全、抓安全的底线思维,为进一步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强总理、张国清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统一安排部署,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要清醒认识当前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举一反三,推动矿山企业立即开展井上、井下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切实消除矿山各类火灾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强化督政工作,逐县梳理矿山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隐患整改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的跟踪督促,督促地方政府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要以严格执法压实各层级矿山企业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好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回头看”;强力推动应急演练、放炮管理、风险预警撤人“三项制度要求”落实,坚持“逢查必考”,不断提升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增强应急处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