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监察执法方式转变,实现对“人”和“事”的共同监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知责、明责、履责”,监察执法一处对华荣公司太平煤矿开展了责任监察。
针对近期对太平煤矿“全系统各环节重点监察”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由矿、科、队级管理人员逐条认领,从制度、投入、设计、措施、操作、考核(验收)等全流程深入分析查找人员履职、管理制度落实、对标考核验收等根源问题,对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操作人员落实规程措施不严格的6 个责任部门和21 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进严肃追责问责,其中罚款18人次,通报批评21人次。
监察组要求,煤矿企业及管理人员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制:一是举一反三,对标对表排查隐患和问题。各级管理人员结合自己的职能职责进行反思,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重点反思自己的责任是否履职到位,安全部门重点反思是如何具体抓落实的,下一步工作如何抓。二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煤炭产业政策调整趋势,特别是安全标准越来越高、事故问责越来越严,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履职到位。三是找准原因,制定措施,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四是立足当前,守住安全底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抓好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强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有效防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