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报:奋发有为 再上台阶 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积极行动全力保障煤矿安全
【发布日期: 2019-04-18 】  【来源:中国煤炭报】  【阅读次数:2534

本报讯 自应急管理部挂牌以来,为适应应急工作新体制、新要求,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全力保障煤矿安全,取得积极成效。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严格实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以量化考核督促监察队伍严格执法。今年一季度,该局监察煤矿矿次同比提升5.9%,查处事故隐患数同比提升65.8%,行政罚款同比增加7.6%。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实施监察执法业绩量化考核制度,对在监察执法中查处隐患、行政罚款、停止作业等进行量化计分,评选金牌、黄牌监察员,考核结果与年度评优、提拔任用挂钩。该局2018年授予金牌监察员51人次,给予黄牌警告21人次,有效提升了监察员从严执法的积极性。该局抽调专业骨干力量组成执法预审组,对执法不规范、不严格行为扣分,防止乱处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行为。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2018年共下达预审意见书448份,提出问题151条、建议112条。

对于队伍建设,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则通过创新考核方式,大力选拔年轻干部,组织学习培训,提高监察员的执法能力。该局一年来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创新执法 落实责任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协调行动、持续发力,在日常执法中,坚持首查必罚、上限处罚,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2018年行政处罚次数同比增加66.5%,行政罚款金额同比增加63.2%。同时,该局加大事故调查追责问责力度,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放大惩戒效应,形成威慑,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60项改革创 新举措,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促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强化监察执法的63条措施,总结提炼出 检查程序由井下检查先行转为资料检查先行等4条监察执法新思路。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厘清监察执法和为企业服务之间的关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2018年,该局监察执法行政罚款金额首次突破 1000万元;依法对辖区内某煤矿实施单矿次处罚489.8万元,处罚金额创建局以来最高纪录。同时,该局严格督促煤矿开展隐患自检自改,组织对16处煤矿的2052名从业人员进行抽考,累计培训“三项岗位”人员4997人。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深入开展了“三项治 理”工作,对照梳理出的43个问题,提出51项细化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通过“回头看”的方式,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各地煤监机构,一方面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应急救援中心提出了陕西省煤矿救护队建设规划合理性报告,修订了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应急预案;督促4处煤矿建立了专职救护队,基本实现了全省矿山救 援队伍全覆盖。该局组织全省6支专业救护队参加了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培训各类人员2895人次。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全省30支 救护队开展了达标检查,有7支队伍达到特级,3支队伍未定级,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14处重点煤矿组织开展了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查处煤矿企业隐患和问题74条,罚款14.3 万元。(本报记者 高文静 孙枫凯 通讯员 张锐 吴斌 邓光友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