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次示范性监察执法让我对如何查深、查细企业的安全隐患有了新的理解,学到了新的方式方法,并加深了对防治水执法监察重要性的认识,确实受益匪浅。”刚刚参加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集中示范监察的监察一处监察员表示。
近日,按照全国矿山防治水工作现场会部署要求,结合四川汛期特点,四川局迅速启动对部分灾害严重、系统复杂的正常生产建设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专项监察执法。
5月15日至19日,四川局抽调各监察执法处监察执法骨干人员和防治水专家共10余人组成监察执法组,对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门峡南煤矿开展了防治水示范性专项监察执法。
此次示范性监察执法采取“三带三查”(带着业务、带着专家、带着执法,查深、查细、查实”)的方式进行。到矿前,执法组首先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人员及检查内容,坚持井上、井下并重原则,按照防治水机构、探放水队伍、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等方面内容进行分工。到矿后,在听取煤矿企业汇报后,执法组成员按照分工查阅煤矿防治水方面资料和重点场所,逐一进行询问和核实矿井主要安全风险和防治水方面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现场组织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安全考试;召开问题通报会,并开展“说理式”执法,为企业提供安全支持服务和问题隐患整改指导。
经检查,执法组在该矿共发现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13条,提出意见建议7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给予了行政罚款。
“此次示范性执法活动,做到了准备充分、检查全面、重点突出、执法精准。同时,让执法人员对标优秀执法人员和行业专家,沟通交流学习好的做法,互相借鉴提升了监察效能。”此次示范性监察执法的领队、四川局执法监督处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近年来,四川局针对四川煤矿勘探程度低、防治水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始终将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作为监察重点工作任务,每年对水文地质极复杂、复杂和水患等级Ⅰ级、Ⅱ级的煤矿至少开展一次水害防治专项监察执法。
(舒娇 李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