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二处会同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宣贯“八条硬措施”
【发布日期: 2024-08-14 】  【来源:监察执法二处】  【阅读次数:940

8月8日,监察执法二处会同泸州市应急管理局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向泸州市各县(区)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矿山企业宣贯“八条硬措施”。

宣贯会以“落实‘八条硬措施’ 推动矿山新发展”为主题开展,目的是全力推动“八条硬措施”在基层末梢和管理一线硬落实,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会上,监察执法二处主要负责人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局、省委省政府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深入解读了“八条硬措施”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抓好贯彻落实等内容。

会议强调,一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矿山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八条硬措施”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紧盯关键环节风险管控,坚持统筹推进,将“八条硬措施”贯穿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中,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保障安全投入。二要压实监管责任。负有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工作协作机制,严格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严防漏管失控,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三要压实地方属地责任。以落实责任制为重点,严格落实乡镇矿山安全属地责任,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作业、安全监控系统造假、违规分包转包等行为,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各类媒介推送“八条硬措施”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八条硬措施”落地见效。

泸州市县两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人员和煤矿、非煤矿山有关管理人员共约500余人参加了宣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