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察执法四处对华蓥市林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煤矿)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监察,聚焦查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助推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有效防范和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林丰煤矿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溪口镇境内,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该矿自动化程度低,历史遗留问题多,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两年内已连续更换5任矿长,安全生产管理十分薄弱。通过分析研判,监察执法四处将该矿列为本区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监察对象。
监察人员在查看该矿制定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时,发现诸多问题:照搬照抄四川省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内容,方案中将调整矿井三量平衡作为重点攻坚,却没有结合矿井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煤矿更换矿长及总工后却未在方案中及时调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方案中计划2024年8月完成1404采煤工作面爬底式割煤机安装,至检查时还未完成,存在搞形式、走过场、拖拉、延期完成目标任务等情形。
另外,监察人员还发现该矿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方面存在“两张皮”现象,在井下检查时发现部分岩巷掘进工作面爆破施工现场实际与规程要求不符;部分岩巷掘进工作面风筒破损严重未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修补;同时部分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未参加工作面作业规程培训等。
在此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监察执法中,监察组创新监察模式,将远程监察与现场监察有机结合,远程监察时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重点监察安全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现场监察时将远程监察发现问题的核实列为重点监察内容,共发现各类隐患23条。针对这些隐患,监察组当即责令该矿立即停止井下有关区域施工作业,并要求重新组织培训学习,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编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同时,召开监察执法情况通报会与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座谈交流、会商当前矿山重点工作,对进一步提升矿山安全水平提出建议。
监察组强调该矿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严格对标对表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尤其是在应急处置、操作规程、现场管理等方面,不断增强各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作业现场安全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林丰煤矿主要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重点监察执法,使他们进一步认清了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人员素质、机构设置、安全培训、重大灾害治理、机械化、智能化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同时也找到了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和困难的方法。
对此,监察执法四处要求广安市及华蓥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力度学习宣贯《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严把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审查关,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辖区煤矿真治本、真攻坚,切实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广安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跟踪督促煤矿隐患整改,深入剖析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其他问题隐患,举一反三,切实提升辖区煤矿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