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紧急部署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发布日期: 2023-12-02 】  【来源:煤矿安全监察处】  【阅读次数:1924

11月29日下午,四川3个煤矿联合督查组和2个明查暗访组分赴各产煤地区,就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为期一月的煤矿安全专项督查检查。

为认真吸取近期云南省和湖南省两起煤与瓦斯突出涉险事故和黑龙江省双鸭山双阳煤矿“11·28”瓦斯爆炸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工作要求,11月28日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联合应急管理厅紧急会商,研究部署今年最后一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决定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开展全省煤矿安全专项督查检查。

督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近期省外事故教训汲取情况、《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情况、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控系统超限报警处置情况等内容。

督查检查分三个层面开展。省级层面,由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和应急管理厅组成3个联合督查组,对省内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集中的泸州市、广安市和宜宾市开展集中督查抽查,同时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另派出2个由局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开展明查暗访;市级层面,由各产煤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属地所有煤矿开展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县级层面,由各产煤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全员下沉驻矿盯守,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档。

督查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追责问责,聚焦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灾害治理,保持严的主基调,推动安全责任落实落地。对瓦斯治理不到位、瓦斯超限作业、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煤矿坚决责令停产停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追根溯源,追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问题仍然组织生产的,坚决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从严从重处罚。针对督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将及时约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并下达建议书。

11月29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省级督查组立即赴各地开展安全督查检查,驻地监察执法处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全覆盖开展煤矿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