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报: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检查组来滇开展岁末年尾安全生产明查暗访
【发布日期: 2020-12-21 】  【来源:中国煤炭报】  【阅读次数:2642

12月13日至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万疆率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检查组,来滇开展以煤矿领域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

期间,检查组深入曲靖市及富源县、罗平县等地检查,重点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重大风险防范措施、煤矿安全大排查开展情况等方面开展明查暗访。查阅了云南省及曲靖市、富源县、罗平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资料;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检查等多种方式,现场抽查了富源县、罗平县4处生产建设煤矿、6处关停煤矿。

12月18日,检查组在昆听取省政府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对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淘汰退出煤矿落后产能、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和办矿水平、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各地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落地见效、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执行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煤矿安全生产方面落实高质量发展上水平不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虚化弱化、安全大排查不及时不深入、重大灾害治理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检查组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理念,筑牢安全发展意识;

二要切实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扎实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要全面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工作,全面分析研判系统性、根本性原因;

四要进一步完善煤炭产业规划,扎实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大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力度,系统提升煤矿安全水平;

六要大力推进“一优三减”工作,全面优化安全生产系统,提升装备水平,切实提升办矿水平;

七要充分应用法律等手段,切实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八要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持续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不断提升监管监察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