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报:有的矿竟然弄虚作假
【发布日期: 2019-04-11 】  【来源:中国煤炭报】  【阅读次数:3085

本报讯“煤矿总工程师当天并未下井,却签署了整改合格意见,必须停止作业!”今年3月以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展了以煤矿复工复产执法检查为重点的监察行动。通过对33处煤矿随机抽查,该局发现已恢复生产的盐边县金隆煤矿等3处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不符合要求,随即依法责令这些煤矿停止生产作业,重新开展复工复产验收。

“为了确保煤矿企业不走过场、不搞变通,我们加大了对煤矿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四川煤监局一位负责人表示。

在此次监察行动中,四川煤监局随机抽查了古叙公司观文煤矿、古蔺县盛隆煤矿等33处煤矿的复工复产工作,暗访督查了古蔺县青龙嘴煤矿、通江县铁厂坡煤矿等6处长期停工停产煤矿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50条,下达监察执法文书36份,对4处煤矿罚款16.5万元,责令已恢复生产的3处煤矿停止生产作业,重新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并责成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已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5处煤矿停止隐患整改,重新全面排查煤矿安全隐患,并重新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经过检查,我们发现个别煤矿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四川煤监局一位负责人说,“监察人员在对盐边县金隆煤矿进行复工复产检查时,发现该矿在开展新职工入职培训时,培训课程未按《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编制,培训课时不足72学时,一期一档无培训计划,且存在职工培训记录造假;该矿管理人员对隐患整改验收弄虚作假,该矿总工程师李某某负责井下部分隐患验收工作,但当天并未下井,却签署了整改合格意见。为此,监察人员责成盐边县应急管理局对该矿存在的问题立案调查,严肃问责相关验收人员,并责令该矿重新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此外,四川煤监局还对各产煤市(州)、相关产煤县(市、区)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切实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监管力度,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认真开展已复工复产煤矿“回头查、回头看”工作,使煤矿有序复工复产;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和重大灾害整治力度,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决不生产。(任鸿 伍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