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宾市筠连县安办印发《关于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安全健康发展十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就推进全县煤炭产业高质量安全健康发展,从矿区规划、企业主体准入、资金保障、煤矿智能化机械化水平、绿色矿山建设、安全和民生保障、灾害治理、人才引进、监管队伍建设、营商环境等十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宜宾市筠连县所在的筠连矿区,煤炭储量约占四川省的四分之一,占宜宾市的三分之二。《措施》的出台,是筠连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煤炭产业要转型升级,走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把能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的指示精神,围绕制约当前矿山安全生产方面“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灾害治理成效不彰,监管执法效能不高,矿山安全基础不牢”等突出问题作出针对性部署。《措施》以推动落实两办《意见》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硬措施”为抓手,充分发挥筠连矿区优质资源禀赋,就上述十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任务分工,逐条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督促抓落实。
《措施》明确,筠连县2024年12月前全部矿井实现综合机械化掘进,在建和生产矿井2025年12月前完成辅助系统智能化改造,2025底前建成1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2030年底前建成4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2035年所有3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必须实现智能化采煤等目标。
根据《措施》内容,筠连县将积极争取规划修编促煤炭先进产能释放,重构煤炭产业和煤矿企业规划布局;实行煤矿企业资金保障制度,技改建设矿井及时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加快推广使用煤矿开采先进设备和装备,提升煤矿智能化自动化机械化水平;严格按照六方面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要求,持续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树立“居安思危”的理念,建立安全生产和民工欠薪准备金制度;严格落实煤矿安全领导责任,完善驻矿安监员职责清单、矿长黑名单制、奖励举报制、驻矿轮换制、专家助力等管理制度,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煤矿灾害治理;要加强煤矿专业人才引进和储备;树立“安全是最大的营商环境”理念,在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制保障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煤矿企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