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监察执法四处召开了党纪学习教育专题集中学习讨论会。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首先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解读之六、之七内容及《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领学警示录(第二期)《不遏贪欲祸身 不受监督自毁》。
全体党员干部围绕“违反廉洁纪律的后果”为主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发言。大家紧密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廉洁是我们公务人员的生命线、底线、红线,《条例》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法纪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新修订的《条例》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的形式约束我们广大党员干部不能跨越纪律红线,标志着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我们一定要在监察执法中认真践行。大家表示,矿山安全监察员要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理念、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责任体系、防控风险等方面的重要指示,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在监察执法中督促煤矿企业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压力传导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